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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明德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
2011年,香港知名慈善家钟健国先生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在我校设立“明德奖”,合作期14年,奖金总额人民币585万元。“明德奖”旨在奖励和支持在校的德才兼优的师范专业学生和教师,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成为担负教育兴国重任的优秀人才,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素质,造福中国教育事业。
根据我校与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签订的《明德奖捐赠协议》和《陕西师范大学“明德奖”评审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11]66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2年“明德奖”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明德奖下设“明德教师奖”和“明德奖学金”两个奖项。
二、评选对象
“明德教师奖”奖励对象为我校德教双馨的在校教师(向从事师范教育的教师倾斜);
“明德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201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免费师范生(家庭经济困难或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名额和奖金金额
“明德奖”实行差额评选。其中“明德教师奖”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最终评选3个名额,每个名额奖励人民币5万元;“明德奖学金”推荐72个名额,最终评选60个名额,每个名额奖励人民币2千元。“明德奖学金”各院部推荐学生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3。
四、评选方法
此次“明德奖”评选原则上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明德奖”评审暂行办法》执行。

五、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请阶段(3月6日—9日)。教师个人填写《明德教师奖评审表》,学生填写《明德奖学金申请表》,并于3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在院(部)。
2.院(部)初评推荐阶段(3月10日—14日)。各院(部)对申请人的各项材料进行逐一核实和全面评议,提出初选名单。各院(部)须于3月14日下午17时前将参评教师的《明德教师奖评审表》和参评学生的《明德奖学金申请表》送至“明德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安校区校务楼405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与公示阶段(3月15日-21日)。“明德教师奖”由教师奖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审,“明德奖学金”由学生奖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候选人,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4.材料报送阶段(3月28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向明德奖管委会办公室提交学候选人名单和申报材料。
六、材料要求
院(部)提交的学生推荐候选人材料包括:
1.《明德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需提供4张2寸相同彩色免冠标准照,3张填表用,1张连同申报材料提交,背面注明个人信息);
2.成绩单一份;
3.《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一份;
4.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明德奖学金”参评学生信息汇总表》;同时将《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明德奖学金”参评学生信息汇总表》和《明德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gzxzx@snnu.edu.cn
院(部)提交的教师推荐候选人材料包括:
1.《明德教师奖评审表》一式三份(需提供4张2寸相通彩色免冠标准照,3张填表用,1张连同申报材料提交,背面注明个人信息。有关教学及科研情况需经有关部门审核签章),同时将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kai@snnu.edu.cn
2. 相关佐证材料。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明德奖”是我校教师奖和学生奖中的重要奖项,对于促进我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的成长成才有着重要的意义。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明德奖”的评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宣传,广泛动员。
2.严格评选。请各院(部)严格按照学校通知和《陕西师范大学“明德奖”评审暂行办法》做好申报、推荐等工作,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
3.及时报送。请各院(部)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八、未尽事宜,请与“明德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安校区校务楼405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 张 凯
电 话:85310324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明德奖”评审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11]66号).doc

2.明德教师奖申请材料.rar

3.明德奖学金申请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