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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博士后管理工作职能调整的公告(转发)

发布日期:2012-08-3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学校机关机构调整的安排,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职能已由研究生院划归人事处,即日起博士后管理的相关工作均由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具体负责(办公地点暂时设在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328室)。

申报第五十二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人员请于831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联系电话:029-85310357

邮箱:jiaoshike@snnu.edu.cn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1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