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聘任)的通知
师人发[2012]141号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06]16号)以及《关于职称评审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师人[201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12年工作计划,现将本学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聘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6月30日之前进校,符合认定(聘任)初、中级职务条件,尚未提交认定(聘任)初、中级职务材料的教学科研人员(含思政)、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关系已转入我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公益活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拟聘岗位工作。
3.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到校工作满3个月,经考核合格可以申请认定中级职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到校工作满3个月,或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者,经考核合格可以申请认定初级职务。
4. 到校之前有任职经历者,若到校前后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岗位均未发生变化,经3个月考察合格,可以申请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若到校前后工作性质、工作内容或岗位发生变化,到校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符合拟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可以申请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认定(聘任)程序
1.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从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陕西师范大学初级、中级职称认定(聘任)审批表》,认真填写后,与工作总结、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等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来校前有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人员须提交职称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 各单位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后在《陕西师范大学初级、中级职称认定(聘任)审批表》上填写明确意见,然后将同意聘任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报送至师资科。
3. 师资科审核后,提交学校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会议研究确认并发文认定(聘任)。
四、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 《陕西师范大学初级、中级职称认定(聘任)审批表》。
2. 《陕西师范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一览表》(单位填写,加盖公章)。
3. 申报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件复印件各1份。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9月28日(星期五)17:00前
地点:师资科(校务楼328室)
联系人:鲜老师、雷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57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以便持续推进该项工作的规范化,确保教职工的利益不受影响。
2.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材料将归入个人档案,请有关单位及个人务必认真核查填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特此通知
陕西师范大学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http://rsc.snnu.edu.cn/browse.asp?id=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