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三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组发[2012]53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第三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条件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宣传科学、推广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推荐程序
1. 个人报名。申报参评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学校人事处;
2.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校内公示;
3. 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按文件要求填报正式表格、科技成果综合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4. 学校上报。学校将推荐人员的材料统一上报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 《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一式五份;
2. 《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三份(其中应有两位非本校的专家)。
3. 《西安市第三届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研究推荐符合条件且有竞争力的人选,于2012年10月17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328室)。
联系人:雷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57 85310341
邮箱:jiaoshike@snnu.edu.cn
人事处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