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和《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现将2016年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外语水平合格且符合拟留学单位的外语要求。
3.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4.各类型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选派办法第三章第十一、十二、十三条。(链接:http://www.csc.edu.cn/Chuguo/fe18f830372c427f91e43d6419733203.shtml)
三、申报程序
1.个人撰写研修计划(12月16日—12月25日)。申请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见附件1)。 (申请人的研修计划应包括:出国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 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申请人在外研修专业方向必须与自己承担的科研项目相一致。)
2.单位推荐(12月25日—12月29日)。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表现情况填写书面推荐意见(鉴定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专家审查研修计划(2016年1月1日—1月5日)。学校教师出国研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结合申报人基本情况、所撰写研修计划以及依托科研项目的情况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专家评审意见将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及学校对被选派人回国后效益评估的重要依据。
4.校内公示(2016年1月6—1月8日)。人事处汇总专家审查意见,将评审结果排序后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
5.网上申报(2016年1月9日—1月15日)。研修计划通过专家审核后的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进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6.材料上报(2016年1月15日—1月18日)。人事处工作人员将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出国研修申请简表》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申请人所在单位按通知要求出具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3.合格的邀请函、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请申请人所在单位派专人于12月29日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404室)。
五、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电子材料,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首页,查阅“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中的《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用户后开始申报。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应完成以下工作:
1.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扫描上传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③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开始时间不得晚于2016年12月31日);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拟留学单位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及外方是否收取学费;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3.扫描上传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
4.扫描上传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应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
5.扫描上传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彩印件。
6.扫描上传身份证(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单面彩印在一张A4纸上)。
7.扫描上传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8.自主选择扫描上传科研成果清单和奖励证书(不超过5页)等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请表打印签字后和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派专人于2016年2月24日16: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404室)。
六、几点要求
1.各有关单位须认真做好本单位近三年的教师出国研修规划,有计划地推进教师出国研修工作。
2.申请人须做好自己未来三年的职业发展规划,合理处理出国研修和自身职业发展的关系。
3.申请获批人员不可再申请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等。
4.已取得外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2015年秋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有意申报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的教师原则上均须申报本次出国留学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雷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57
邮箱:jiaoshike@snnu.edu.cn
附件: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xls
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doc
人事处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