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精神,第五十九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此次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三)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四)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五)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填报
申报人于即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导出数据。
(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初评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16年2月19日前组织对站内申报人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向申报人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三)学校形式审查
申报人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于2016年2月23日前将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学校进行形式审查。
(四)报送正式材料
形式审查通过者在线上传正式申请材料,并报送纸质材料。
三、所需报送的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所需报送的材料:
(一)纸质申请书1份;
(二)两位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意见表》(请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中下载,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一式两份)。
报送时间:2016年2月23-24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4室)
联系人:鲜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四、相关要求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学校对博士后的考核内容之一,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都必须申报。
(二)为提高申报书写作质量,所有申报人须仔细阅读《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中的“面上资助通讯评议标准”,并积极主动地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
(三)填报注意事项:
1.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系统中一致方为有效。
2.“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
3.“投送学科名称”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报人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
4.“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的博士后编号。
5.“设站单位”填“陕西师范大学”,“通讯地址”请填写到所在院系(中心)名称。
6.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
7.纸质申请表中 “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不需加盖院系公章。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附件: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
人事处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