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精神,第九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此次基金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博士后进站须满4个月(2015年11月7日之前进站)。
(二)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已取得突出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三)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并能反映申请人当前科研能力及良好发展前景。
(四)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人员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5.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六)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及正在申请第59批面上资助的人员不得申请。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前出站的博士后人员不予资助。
(七)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八)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填报
申请人于即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在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导出数据。
(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初评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16年2月29日前组织对站内申请人的申请书进行初评,并向申请人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申请人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在线上传申报数据,并于2016年3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学校评审推荐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汇总、排序后,安排专人将申请人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事处组织进行评审推荐后上报。
三、所需报送的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需报送的材料: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
(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一式一份);
(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须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皮,按材料内容制订目录, A4大小,不需装订,用长尾夹夹好报送。
报送时间:2016年3月4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4室)
联系人:鲜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四、相关要求
(一)为提高申请书写作质量,所有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中的特别资助通讯评议标准,并积极主动地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在合作导师指导下完成申请书。
(二)填报注意事项:
1.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方为有效。
2.“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
3.“投送学科名称”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人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
4.“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的博士后编号。
5.“设站单位”填“陕西师范大学”,“通讯地址”请填写到所在院系(中心)名称。
6.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
7.申请表中 “申请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不需加盖院系公章。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