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综合管理 > 正文

[转人事处]关于遴选2016年秋季国家公派留学外语培训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录取比率,学校决定继续按照“提前遴选、提前培训”的方式储备人选。现将遴选2016年秋季参加外语培训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报名:

1.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2.原则上须主持校级重点及其以上在研项目,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3.公派留学回国人员,回校工作须满5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其它留学回国人员,回校工作须满3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二、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仍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请有意向的教师按要求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见附件1),将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申报人情况,结合学科和队伍建设需要,择优推荐2-3名教师,于7月8日(星期五)17:00前将汇总表(见附件2)的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4室),并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snnu.edu.cn。

3.学校审定。人事处审核各单位报名人选情况,择优确定参加培训的教师人选,并在校内予以公示。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一般包括学费、教材资料费、报名费等。报名费、教材资料费由教师本人自行承担。学费由学校全部承担,但须由教师本人先行垫付,待获批公派出国研修项目后凭发票和外语合格证书到人事处办理报销手续。(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关于从2016年开始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和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四、相关注意事项

1.鉴于近期国外部分大学对公派留学人员外语成绩提出新的要求,学校鼓励并支持广大教师通过多种方式取得外语合格成绩。本次培训设有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的外语培训、雅思、托福等三类培训,拟留学人员可根据拟访学单位的不同要求选择参加不同类型培训。

2.本次培训成绩分为考试成绩和考勤成绩,考勤成绩占总成绩的10%。参加培训人员应提前安排好本人下学期的教学科研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培训。

3.各单位应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和跟踪管理工作,协调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教学科研任务,适当减免参加培训人员的教学工作量。

4.参加培训人员应在认真参加培训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导师联系,为申报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做好准备。

5.被遴选参加外语培训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参加培训的,取消本次资格并停报一次。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5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7月6日

附件:


2016年秋季参加国家公留学外语培训遴选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