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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事处】关于对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进行摸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对拟晋升高一级职务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本次摸底包括教师(含思政教师)系列、科研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工程实验系列、出版编辑系列、会计审计系列、医疗卫生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拟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的人员。

二、摸底依据

1.《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6〕55号);

2.《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06〕16号)中关于工程实验系列、图书资料系列、会计审计系列、医疗卫生系列的职务任职条件;

3.《陕西师范大学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师人〔2013〕10号);

4.《陕西师范大学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师人〔2013〕10号);

5.《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编辑人员职务任职条件及量化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4〕106号);

6.《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6〕15号);

7. < 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补充规定》(师人〔2017〕103号)。

三、摸底时间

2018年10月8日—10月16日。

四、摸底程序

高校教师系列(含科研、思政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拟申报人员在摸底时间内登录“个人门户/数字校园门户”(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地址:http://pc.snnu.edu.cn),通过“职称评审”报名。

中小学教师系列拟申报人员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汇总填写《2018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报送至学校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上述两项材料提交电子版即可,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有关要求

拟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所在单位应高度重视摸底工作。摸底填报信息须真实可靠,此次摸底上报表中的数据经核实后,将作为后期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85310357、85310630

邮箱:pingpinban@snnu.edu.cn

特此通知

原通知链接及附件详见:http://www.snnu.edu.cn/info/1085/22724.htm


陕西师范大学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