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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事处】关于做好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0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新计划”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9年度拟进站博士研究生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于2018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6.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为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

7.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8.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薪酬待遇

除按国家“博新计划”规定提供生活费及科研经费外,学校将另外按相关规定提供博士后日常经费及科研启动费;优先安排公寓住宿;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子女上学、住房公积金、医疗方面享受与校内在职教职工相同的待遇。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写申请书

申请人于2019年1月10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在“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

(二)准备纸质材料

1.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方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共计3份(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2)、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3)。

(三)提交申报材料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申请人将纸质材料按照“(二)”中1-4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19年2月22日前报送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四)单位审核和上报申报材料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9年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校务楼404室)。

2.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原则上不超过总申报人数的30%。

(二)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三)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网上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四)请校内各相关单位广泛宣传,鼓励青年教师、博士后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申报“博新计划”。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附件:1.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docx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docx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docx

4.相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



人事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