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2018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外专函〔2018〕8号)有关要求,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额度
对审核确定的资助人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新进回国五年内(2013年1月1日后回国);
(四)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六)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各有关单位须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与人员遴选工作,并于2018年2月23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404室):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
(二)申请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个人账户名、开户行、账号。
联系人:朱老师、鲜老师
电 话:029-85310357
邮 箱:shizike@snnu.edu.cn
附件及原通知链接详见:http://www.snnu.edu.cn/inf-23839.html
人事处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