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自2010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即“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我校办理进站手续。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三年以内)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五)能全职在岗工作两年。
(六)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七)此前未获得过本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八)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流动站和合作导师同意。
三、申报程序
(一)查看岗位需求、填写申报表
申请人即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查看岗位需求,填写《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或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本人位次。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于3月1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至申报系统,将《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A4幅面,制作目录,并按目录、申报表、证明材料的顺序用长尾夹夹好)报送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于3月2日前安排专人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校务楼404),同时,将《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boguanban@snnu.edu.cn。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及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2.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三)审核推荐
学校对所有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审核后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学校及本人。
四、相关要求
1.“香江学者计划”是内地与香港合作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2.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3.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原通知链接及附件详见:http://www.snnu.edu.cn/inf-23709.html
人事处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