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两年。2018年度计划资助12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中一年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或合作导师承担。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或合作导师提供的资助经费原则上应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资助经费金额相同或接近。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人员视为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我校办理进站手续。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流动站和合作导师同意。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拟接收的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拟接收单位和国内推荐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方可申报。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基金资助;
2.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3.参与“863”、“973”、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知识创新工程或同水平的科研项目。
(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单位所在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六)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七)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八)能够全职在国(境)外工作至少20个月。
三、申报及选拔程序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程序进行选拔,每年一次。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月15日-3月2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同时,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三份(A4幅面,制订目录,并按目录、申报表、证明材料的顺序用长尾夹夹好)于3月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校务楼404),电子版发送至boguanban@snnu.edu.cn。
派出项目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报表》中填写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待7月底之前再由学校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正式邀请信(英文)应使用拟接收单位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拟接受单位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
2.科研工作起止时间;
3.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4.同意支付博士后期间的资助经费和支付金额数,并注明提供资助的方式;
5.外方合作导师签名(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二)审核推荐
学校对所有申请材料严格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审核后上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确定人选
国家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确定最终资助人员并划拨经费。
四、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应尽快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通知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积极准备申请材料。
(二)申报人要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三)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人事处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