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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事处】关于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和《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现将2018年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外语水平合格且符合拟留学单位的外语要求。(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参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712)

3.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4.各类型具体申报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5日以后出生),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博士后: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5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申报程序

1.个人撰写研修计划(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0日)。申请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见附件1)。(申请人的研修计划应包括:出国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申请人在外研修专业方向必须与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相一致。)

2.单位推荐(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2日)。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表现情况填写书面推荐意见(鉴定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内容控制在500字以内),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专家审查研修计划(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9日)。学校组织专家结合申报人基本情况、所撰写研修计划以及依托科研项目的情况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专家评审意见将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及学校对被选派人回国后效益评估的重要依据。

4.校内公示(2017年12月29—2018年1月4日)。学校汇总专家审查意见,将评审结果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

5.网上申报(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5日)。申报材料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个人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6.材料上报(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20日)。学校将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出国研修申请简表》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申请人所在单位按通知要求出具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3.合格的邀请函、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请申请人所在单位派专人于12月22日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404室)。

五、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电子材料,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留学网首页(http://www.csc.edu.cn),查阅“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中的《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用户后开始申报。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应完成以下工作:

1.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扫描上传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③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17年4月1日,且不晚于2017年12月31日);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拟留学单位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及外方是否收取学费;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则外语水平应填写未达标。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但所在单位重点推荐者,亦需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英语四级、六级考试、WSK/TOEFL/IELTS考试等各类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6.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如无,可不提交。

7.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8.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2)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3)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应附上相关批复文件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待系统中生成学号后,将申请表打印签字后和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派专人于2018年3月7日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404室)。

六、几点要求

1.各关单位须认真做好本单位近三年的教师出国研修规划,有计划地推进教师出国研修工作。

2.申请人须做好个人未来三年的职业发展规划,合理处理出国研修和自身职业发展的关系。

3.申请获批人员不可再申请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等。

4.已取得外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2017年秋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且有意申报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的教师原则上均须申报本次出国留学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57

邮箱:shizike@snnu.edu.cn

原通知链接及附件详见:http://www.snnu.edu.cn/inf-23083.html


人事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