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简称《通知》)要求及9月14日我处新学期实验室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检查对象
校内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二、时间安排
1.校内单位自查自纠(9月14日-26日)
2.提交台账和自查报告(9月26日-27日)
3.学校现场检查(9月28日-10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需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针对本次检查工作,请相关学院、中心、研究院(所)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1.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2.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
3.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
4.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5.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
6.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
7.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
具体自查项目请各单位参照《通知》(附件1)中《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逐项进行核实核查。检查中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无遗漏,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事求是填写自查台账,撰写自查报告。
学校现场检查时,将对近阶段安全检查中较为突出的安全隐患以及尚未整改到位的违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教育部向我校反馈的2016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中要求整改的问题(附件2),将列为本次检查的重点,并将对检查中出现的突出典型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工作进度时间安排,统筹协调自查自纠及台账填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此次安全检查工作。
联系人:李坤 85310379,邮箱:likun@snnu.edu.cn
附件: 1.《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2.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及整改报告要求通知书.pdf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docx
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